阳光赛场选“良驹”
——福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政之道,在择人;政之兴,在用人。
今年3月29日,“海选”报名;4月22日,赛场“比武”;5月18日,“唇枪舌战”;紧接着,33个职位考察对象确定;6月21日,随着3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结束,我市历时2个多月的考试—考才、考核—考绩、考察—考德的“三考”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而这,只是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让用心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好事、干成事的人有舞台,提振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选拔考试凭能力说话
公开选拔的关键在于“选”,其突出特点在于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
如何才能选拔出实用型干部?科学定做考题是关键;如何保证客观公正地考评?笔试面试公开公信是前提。
在2009年9月12日的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的笔试中,命题组专家特别“量身定做”了考题。如笔试环节的论述题,就是要求考生结合国务院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若干意见出台的大背景,围绕福州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可以借此综合检验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
为确保笔试公平、公正、公开,我市创新监考方式,每个考室均设监考官2名。与此同时,面试考官来自省直部门和省内除福州之外的设区市,并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在参考者激烈的“唇枪舌战”中,有效增强了干部选任中的“话语权”。
另外,主管部门还在各面试考场设置了监督员、计分员,实行当场计分、亮分;对考官和涉密工作人员,严格纪律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联系,严禁会客,通讯管制,封闭管理;并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和市委公开选拔的特邀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让考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初步确定入围人选。
业绩考核用实绩立身
考核评价是干部创造业绩的风向标,是干部干事创业的原动力,能激发干部向“冠军”看齐的勇气和与“高手”过招的信心。“要让干部心服口服,需凭业绩说话。”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不断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多层次、多领域、大范围地广纳贤才,注重将能力、实绩作为报名参考和任用的“硬杠杆”,让报考者先过“民意关”和“业绩关”。
“我们特别注意突出群众公认,这也是干部执政能力最好的标尺。”该负责人介绍说,业绩考核充分尊重民意,邀请各界代表共同参与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模式由以前的“官评官”向如今的“民评官”转变。
分级与分类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与年终相结合,考核与运用相结合。在选拔过程中,我市打破机关干部论资排辈的思想,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较好地实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任机制。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干部的年龄、学历等结构,从2007年至今,我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一批专业性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更多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创造了条件,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
2007年,我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8名市直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年龄都在45周岁以下,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2009年,我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5名副处级年轻干部,全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1名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2012年,我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3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平均年龄仅35.1岁,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4名、高级以上职称的8名。
品行考察以品德服人
如何让考察取得实效,让干部人尽其才?我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的有关规定,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做官先做人,这是我市‘三考’选拔一直贯穿的思想。”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说,为选拔到能力强、品行佳、廉洁奉公的领导干部,通过个别谈话、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入围人选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适合岗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个人综合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意见,并建立品行考察档案。
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选拔领导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考察和测评得分不合格的人选取消资格。一批综合素质好的干部脱颖而出,积极参加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或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拿出了敢于“破冰”的勇气,营造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出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福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记者许含宇龚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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