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实施八个行动计划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

2012年10月30日 09:00   来源:南方日报   岳宗 林亚茗 周海涛
    29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实施八个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出席会议。

    今年5月,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对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出决议,决定就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改善创新环境、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创建幸福村居、从严治党和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制定实施八个行动计划。目前,八个行动计划已编制完毕并付诸实施。

    汪洋指出,制定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部署,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期待。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推进八个行动计划的信心和动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省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上来,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而努力奋斗。

    汪洋强调,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实施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一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以人为本,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实施行动计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实施行动计划,不要求“齐步走”、“一刀切”;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行动计划与长期规划、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做到“全省一盘棋”。二要明确工作重点。选准抓牢八个行动计划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把着力点放在环境营造上,在完善法律法规、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增强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区域合作的实效性;着重发展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有最直接关系的产业;加强制度的完善和配套,做好制度的操作性、程序性设计,强化制度的监督落实。三要强化政策配套。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形成长久的、持续的、刚性的制度推动;强化政策措施的相互衔接,对有冲突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对针对性不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对不完善的政策措施进行完善配套;强化制度机制的配合保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完善国土、金融、财税等保障机制,完善人民群众的参与机制和人才的聚集培育机制。四要注重探索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实施八个行动计划与转变政府职能、破除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进人民群众的根本福祉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方法,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实施行动计划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实施行动计划的过程变成充分尊重民意、发挥民力、保障民利的过程;创新工作举措,及时挖掘总结各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努力形成百花齐放的创新局面。

    汪洋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实施八个行动计划提供强有力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行动计划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到人、协调沟通、高效运作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防止推诿扯皮。要高度重视实施八个行动计划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对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和一些共识、先导性的关键领域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推进实施行动计划的热情。要强化考核保障,制定具体的分工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把握时间节点,创新考评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绩有所奖、过有所罚”。要注重总结提升,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计划目标和进度,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总结分析研究体系,形成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港澳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等牵头单位在会议上作了发言。

    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省有关人民团体,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同志,市直、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在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八个行动计划”解读〈〈〈

    《广东省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相应体制机制,吸引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向广东集聚

    东西南北中营商到广东

    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此次印发的“八个行动计划”中,《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位列八个行动计划之首,同时也是旨在优化广东“软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概括地说,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该负责人表示,制定《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是我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决策;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动。

    以世界先进为标杆

    营商环境更透明稳定公平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广东本地实践相结合,以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排名靠前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为此,调研小组于今年3月份先后赴香港、新加坡进行学习调研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经验,随后又于5月份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日本、韩国考察学习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同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加强法治建设相结合,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注重整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侧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紧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发展。此外,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更加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的构建与改善。

    “总之,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营商环境,为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该负责人表示。

    “五大任务”创“国优”

    争取开展成本低廉税制试点

    《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同时提出了“五大任务”的目标,分别是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以及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方面,在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上借鉴香港法律在实操规定、权责界定、程序设定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制度性和程序性法规规章建设,确保每个管理事项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提出推行法规规章多元化起草机制、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机制等。

    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主要是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科学整合政府机构职能,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政府工作效率和政策稳定性。

    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将有效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三打两建”,加强市场服务和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借鉴香港的做法,争取开展简单易懂成本低廉税制试点、制定培育扶持专业服务机构的政策等;也将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

    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将提高社会安全感,营造稳定的用工环境,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培育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营造国际化营商文化氛围。特别是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

    此外,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加强重大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设国际化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

    专家点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魏建国:

    一流营商环境助广东引领未来发展

    魏建国指出,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度框架的内涵是要与国际上营商环境监管透明度和便利度的全球趋势接轨。而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推动政府治理提高透明度和便利度的体制改革和制度性安排的具体法律、法规和监管程序。

    魏建国认为,当前,广东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当今世界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了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成为能否在全球经济技术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拓展,广东原有的许多先发优势正逐步丧失,改革步入深水区,转型升级到了爬坡越坎的关键阶段。要重塑广东的竞争优势,必须在推进产业、技术等方面“硬转型”的同时,更加重视“软转型”。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就是推进“软转型”的核心内容。因此,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对广东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广东提出建设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就是要下大决心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这个经济社会诸多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并且坚决走创广东发展体制新优势的路子,这是再创广东辉煌的正确途径。”魏建国说。

    魏建国对广东前景充满信心:“我认为在5年之内,广东能够打造中国的、亚洲的甚至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不仅是台面上的,也是实力上的。一招领先,招招领先。广东未来将继续引领发展!”

    摘要与目标

    《广东省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计划》

    (一)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行动目标: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商事制度,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则得到普遍认同和尊重,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

    (二)建设透明高效政务环境

    行动目标: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程序最规范、审批时限最短、政府服务最优的省份,使企业规范经营受保护,政府服务管理受监督。

    (三)建设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行动目标: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建立与经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生产要素高效公平配置。

    (四)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行动目标:力争在公共安全、公共服务、文化氛围等方面形成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机制,吸引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向广东集聚。

    (五)建设互利共赢开放环境

    行动目标:率先建成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在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吴哲黄应来)

    《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对研发经费投入、人力投入等设定了若干定量目标,营造吸引全球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的环境

    全链条保障做创新“磁石”

    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是广东未来致胜的制高点之一。《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全国大开放的格局中来看待这一问题。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环境是一切生物体得以孕育发展的支撑条件,也是一切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前提。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汪洋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进入21世纪以来,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竞争已由过去的要素差异化竞争转为环境优质化竞争。因此,广东必须更加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包括人才在内的全球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让全社会的创新资源更加自由地迸发活力。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企业为主体创新地位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三大主体,把改善创新环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落实。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作主体吸引社会资本

    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是一项事关我省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省经济的发展前景。当前,我省的产业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必须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来实现转型升级。而要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关键要确立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中明确了要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对面向产业发展目标的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创新环境行动计划》中还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提出要以“改革创新、重点突破”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创新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同时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等。此外,还明确要求深化科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并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单位及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解决市场、资金来源和市场机制问题。除了培养科技服务机构,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还要发展风险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并明确要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强调,我省在未来5年里,要坚持贯彻大科技发展理念,重点建设高新区、专业镇等载体,把科技与产业“无缝”连接起来。

    强化对外科技合作

    简化科研人员因公出国手续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在推动对外科技合作方面作出了很多安排,其中包括:完善科技合作与交流人员过境快速批核机制,简化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及办理签注手续;探索建立省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过境制度;推动广东企业与国外企业通过专利交叉许可等模式,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型网络等;很多举措都是国内首次提出来的。

    同时,《创新环境行动计划》规定了我省优化创新人才环境的具体措施,包括创新、创业、优化生活以及公共服务四大块内容,其中不乏一些突破性的举措,包括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等做法;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其原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提出要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华的参保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权利。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提出继续完善该条例的系列配套政策,推动高新区、专业镇、创新人才等专项立法进程,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活动营造完善的法治环境。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科研人员出现科研不端行为,《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打出建设全省科研诚信档案、实现科研诚信信息共享的“组合拳”。

    专家点评

    广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曾祥效:

    自主创新率先探索再创广东新优势

    曾祥效认为,《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是具有国际视野、充分贯彻国家精神、体现广东经济科技特色的操作性文件,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色。

    一是从经济发展角度,改善创新环境是当前我省建设创新型经济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如何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重要的途径就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已经成为从政府到创新企业的主要共识。《创新环境行动计划》着力改善自主创新环境,解决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使我省创新工作能够在良好的“土壤、水、空气和阳光”等环境中开展。

    二是从行动目标角度来看,改善创新环境的目标就是要再创我省在全国自主创新中的新优势。《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创新环境指数要继续居国内领先地位,接近或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的目标。如衡量自主创新的主要指标R&D/GDP,提出了到2017年达到2.4%的目标,基本上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平均以上水平。

    三是从行动重点角度,改善创新环境的具体措施凸显广东在全国的先行先试地位。《创新环境行动计划》从《广东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颁布到配套政策的落实,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树立到创新型企业院线提升计划的推进,从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到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等,都是广东在改善自主创新环境中在全国率先的具体探索。

    摘要与目标

    《广东省改善创新环境五年行动计划》

    改善创新环境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需要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一步一步去推进。

    目前,广东在人均GDP水平已经接近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创新环境也必须在5年后达到同样高度,才足以支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环境行动计划》提出了5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以及设定了若干定量目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产出效率、研发人力投入、科技服务水平、公民科学素养等方面,基本囊括了创新环境基本特征和成效。

    《创新环境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继续提升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以达到中等创新型国家水平,即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要达到2.4%以上;二是确保研发人力投入的持续增长,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0人年;三是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提升,这是反映创新环境对创新链全过程激励效果的重要体现;计划将目标设定为全省每百名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6件;四是科技服务机构大幅增长至6万家左右;五是公民科学素养的提高,反映创新作为全社会的共识与实践的重要特征指标,根据国内外发展水平设定目标为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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