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二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开车有“车险”,吃饭却没有“强制保险”。“三鹿奶粉”事件后,一个问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由此造成的受害消费者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在我国,大多数食品经营者都属于“小打小闹”的生产经营,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仅凭食品经营者自身的能力来承担医疗、赔偿、抚恤等后续处理是远远不够的。
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强制实行了食品责任保险。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企业投保,明确了责任主体。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迅速补偿公众损失。
《行动计划》提出,我区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铺设从预防到赔偿、从源头监管到事后救济的食品安全“制度链”。
亮点三
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计划》中还提出,将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包括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农药、兽药残留治理专项行动;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综合治理行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三小”专项治理行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为主的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