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也须反腐 重庆试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向企业延伸

2012年11月01日 15:51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试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向企业延伸

    “受贿从严,行贿从宽”,这一反腐工作中广受诟病的老问题正在被大足纪委的新探索所突破。10月31日,大足区在“政企共廉·同兴大足”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向辖区企业发放公开信,倡议生产经营主体不向公务人员行贿等“十个不”行为,这标志着重庆正式试水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向生产经营主体延伸。

    这封名为《致大足区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信》主要内容,是希望生产经营主体做到不向公务人员及亲属、特定关系人行贿或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劵等变相行贿。还有不与上述人员发生非正当的买卖、租赁、投资入股、宴请、旅游等行为,累计涉及十几项腐败“重灾区”。

    信中非常直接地注明,特定关系人为公务人员的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让人震撼,也让人警醒。”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邵家明感慨,靠行贿、馈赠无法让一个企业长足发展,但有时却难以回避,大足的做法给了企业一把“尚方宝剑”,使得企业更加理直气壮。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正在成为腐败高发地,我们必须扼住腐败源头。”大足区纪委书记弋渝生透露,在进行这一源头反腐探索前,该区纪委曾进行了长达数月的摸底调研。自2007年以来,大足共查处科级以上干部腐败案件59件,其中与生产经营主体有关的腐败案件20件,占33.9%,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煤矿资源开发和土地出让等领域。

    弋渝生表示,长期以来,由于腐败案件取证难,为争取行贿者的交代,往往对其网开一面,造成了事实上的“受贿从严,行贿从宽”。

    为了使公开信的倡议内容更具约束力,对违反“十个不”内容的生产经营主体,大足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将多管齐下,联合对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督管理。涉嫌违规违法的将由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取消生产经营资格和追究法律责任。(记者陈波)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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