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处罚项目将由38项增加至52项,另外,对闯红灯、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加了扣分的分数。
西宁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违法记分是预防和减少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有效教育措施,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公安机关的社会调查中,有70.9%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当提高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有82.2%的调查对象认为对机动车不挂号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应该从严查处、从严记分。为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计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部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据了解,新规定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新增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等交通违法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些新的记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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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2分的项目有:超速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酒后驾驶:酒驾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考,营运车辆10年内不能重考;遮挡号牌:未悬挂、伪造、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逆行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扣6分的项目有: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同时闯黄灯也属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在城市快速路、高速路遇交通堵塞时占用应急车道;不避让校车。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