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出租汽车公司及广大交通参与者:
针对当前全市供暖工程施工对主要路口、路段带来的交通压力,为最大限度地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确保全市供暖工程顺利进行,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从11月6日起市区部分路段将对出租汽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一)布达拉宫广场区域:白塔三岔路口以东至邮政宾馆丁字路口、中心邮局十字路口以南至区宣传部丁字路口。
(二)老城区:市医院十字路口以西至赛康十字路口(即:冲赛康路段),朵森格路(赛康十字路口以南至群艺馆路口)。
二、限制通行时间:早8:00至22:00。
三、限制通行要求
(一)在限制通行时间段内出租汽车禁止驶入限制通行区域,严格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严惩。
(二)出租汽车限制通行期间给广大群众出行造成不便的敬请谅解。
(三)解除限制通行时间根据市区供暖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2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