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不得低于144元

2012年11月07日 15:19   来源:楚天都市报   苏永华 通讯员卢清霞
    5月25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调整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职工每月缴存最少不得低于144元,最多不得超过2358元。调整从6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武汉地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11年度的月缴存额,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通知称,目前公积金缴存额度已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存,但本年度不得调整缴存基数。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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