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高院统计,2012年以来,上海法院执行干警人均结案量为全国法院平均数的2倍,所有执行质效数据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长期超执行期限未结指数”“执行中止终结指数”全国最优。这是记者今天上午从市高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了解到的。
市高院院长应勇告诉记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一年来全市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66.02%,同比上升0.98%;实际执行率88.95%,执限内执结率99.98%,同比分别上升5.36%和0.12%,平均执行天数28.08天,同比下降6.22天。
当事人打赢了官司,有条件执行的,法院要保障及时实现当事人权益。一年来,上海法院——
■“重执行”不但看重“大标的”案件,也关注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案件和“小标的”案件。
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建筑工程款、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以及交通肇事、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共执结10222起,执行到位标的7.53亿元。
■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加大缓减免力度,特别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类的申请执行人,若未兑现胜诉权益,法院免收诉讼费。
213名无法实现权益、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得到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同比增长18.3%。
被执行人寻找难、法律文书送达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发现难。如何破解“执行三难”?一年来,全市法院——
■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房地、劳动社保、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推动信息对接共享,提高效能。
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询10073次,协助查控682人次,执结512件案件,执结标的额达5710万元。
■不让“老赖”逍遥法外。
1164人次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同比增加530人次;6049人次被限制高消费,同比增加3822人次;司法拘留424人次,同比增加75人次;18名被执行人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9人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