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次列入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

2012年11月12日 10:21   来源:新华网   
    近日,国家民委、财政部、教育部下拨我市首笔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资金240万元,该资金将全部用于渝东南民族地区的8所中小学校。

    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资金是国家单独设立用于我国西部省区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开展“双语”教学的教师培训和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等的专项补助资金,今年以前一直未分配给重庆,经市民宗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多次向国家民委、教育部、财政部汇报争取,今年3月,国家民委、教育部还组成联合调研组,专门前往渝东南民族地区就我市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双语教育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国家民委、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今年起,将重庆纳入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范围,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年增加资金额度。

    2012年下达我市的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黔江区民族小学、酉阳自治县麻旺镇吉安小学、石柱自治县洗新小学等8所中小学校开展苗汉双语教学、民族文化传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将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文化传承进校园工作和双语教育工作,进一步改善项目实施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力推动我市民族地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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