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措施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2012年11月12日 10:43   来源:地方新闻网站   
    2012年以来,重庆市从五个方面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一是大幅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今年10月1日起,市政府决定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30元、185元、415元、270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2%、15.6%、11.6%、12.5%,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由1.9:1缩小为1.78:1;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点救助标准分别由35元、20元增加到45元、30元,分别增长28.6%和50%。截至9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53.27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4.17%;农村低保对象80.3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3.92%。

    二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全面实施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为解决好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治疗难问题,今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采取“病种”和“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新的政策意见将特殊病种扩展到22类,年救助封顶线从之前的6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万元。1-9月,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245万人次。

    三是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在去年市财政试点安排40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市财政投入临时救助专项资金5000万元,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1-9月全市共筹集临时救助基金1.92亿元,其中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48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1.4万人次。

    四是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今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决定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实施税费减免、建设补贴、用地、用水、用电和建设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同时,继续推进乡镇敬老院和城市福利院建设,全年将新建5个区县福利中心,新建和改扩建的100所乡镇敬老院,新建的120个社区托老所。目前,全市共有城乡养老服务床位11.5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20.5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为51%。

    五是不断拓展儿童福利事业。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费补助。着力提高孤残儿童福利服务水平,集中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来源:重庆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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