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房奴还清房贷 昔日"负翁"变身百万富翁

2012年11月13日 11:53   来源:天府早报   
    我国首批“房奴”迎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昨日,有媒体报道,从10多年前开始,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按照当时设定的10至15年的住房贷款期限计算,如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10年间,房价已经翻了番,当年大多数的“房奴”如今已变为“百万房产主”。

    每月只需还500

    15万的住房十年飙升至60万

    据了解,在10多年前,国家大面积施行住房货币化政策,同时银行开始对居民住房贷款“开闸”办理。从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前后,成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如今10年即将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我就是在2003年在成都置办了第一套房产。”在红星路工作的孟女士回忆道,“这套房子买在小天竺街附近,当时这房均价只有3000元每平米,50平方米左右,总价150000元。”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当初买这套房时,孟女士向银行贷款五万,贷款时间10年,每月月供500元。对于当时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的孟女士,房贷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但是,在这10年间,随着百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成都的房价早由当时2000多元的均价,直逼现在的万元大关。对于房价的上涨,孟女士显得很高兴。“现在我这套房子的均价已经超过12000元,总价达到60万。”而每月500元的月供,对于孟女士而言已经算不上负担。“就等着今年还清所有房贷,享受生活。”

    不过,随着收入的增加,也有很多人选择提前还贷。2002年下半年,家住实业街的刘先生也贷款30万元,期限为30年,在成都购置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10年已去,刘先生当年总价33万的房子,如今已经飙升至120万元。“当年还房贷还是很艰难,毕竟工资只有两三千,每月一多半的收入都要交给银行。”刘先生说,如今随着收入的增加,早在2010年他便提前还清所有房贷,摇身一变,已成为百万房产主。

    还完贷需撤销抵押登记才能拥有完整产权

    房产增值,首批“房奴”幸福地摆脱房贷“枷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还完所有房贷后,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才能拥有完整的产权。

    昨日,城内某银行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一般会对房产做一个抵押登记,而带抵押登记标志的房产证,限制了房产的交易和再抵押,而在还完贷款之后,房产持有人需要到银行进行一个撤销抵押登记的程序,等到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之后,再到房管局撤销抵押登记,这个时候,房主才对房产拥有了完整的所有权。也有一部分购房者在办理贷款时曾经办理过担保手续,这样的客户还需要到担保公司去办理撤销担保手续,然后才能到房管局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

    “房奴心态”造就恶性循环

    从本世纪初我国迎来第一批住房贷款热潮至今,首批房贷将迎来清款大限。当时的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10年过去,很多首批房贷族也将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房产增值,首批“房奴”幸福地摆脱房贷“枷锁”。

    终于不用再每月还房贷了,终于可以喘口气了,谢天谢地。

    但显然,这种幸福感,来自于一种精神上和经济上突然的“如释重负”,来自于压力骤然消失后的快感,但绝非所谓“房产增值”。“房产增值”与房奴无关,至多只有概念上的价值,而非真正的获益。因为,如果要实现获益,只能把房子卖掉才能“套现”,而这意味着将立即成为无房户和无家可归者。最终可能获益的,只是那些炒房者或者开发商,是有两套或者多套住房的“房叔”。

    往长远看,还上房贷了,不当房奴了,手里有点闲钱能干什么?央行发布的一项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房地产投资”以26.1%的比例成为居民投资首选。一方面,老百姓痛骂房价高得离谱,另一方面,却又有非常之多的人在投资上首选房地产;因为,房价一直在涨,而且今后还会涨,一定会涨,这是“首选”的一个心理预设。老百姓与其放着钱在银行里“贬值”,还不如拿出来投资保值升值。而这样,势必反过来对高房价推波助澜,给正处调控中的房地产一剂强心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这个怪圈意味着:有相当一部分人刚刚还清了房贷,摆脱了房奴,手里刚刚有了点闲钱,就极可能再次出发,再次挤进“房奴”大军的行列,进行买房购房和房产增值的“二次革命”。

    当着房奴,房贷月月来,月月让你不舒服。不当房奴,有些人怕永远买不起房,有些人老是担心,觉得手里的那点小钱远不如换成个房子更保值增值,更心里踏实。当与不当房奴,都累;归结到一点,在虚高的房价面前,没有人是赢家。石敬涛(山东职员)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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