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规定:的哥冬运会时拒载3次 禁开两年出租

2012年11月14日 10:14   来源:黑龙江晨报   王健泽

  冬运期间,驾驶员有拒载、强行拼客行为的,一次收缴《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下车学习15天,两次下车学习30天,三次以上(含三次)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这是记者从哈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今天召开的“服务民生,让百姓满意出行”冬运期间出租汽车行业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除了对违规驾驶员自身的处罚,还重点监管企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对出租车企业一次月违法违规率达到8%,或拒载、强行拼客、欺宰乘客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本企业车辆总数4%,或投诉率达到10%的,进行通报批评,每月增加1次例会教育,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管企业;两次月违法违规率达到8%,或拒载、强行拼客、欺宰乘客违法违规行为达到企业4%,或投诉率达到10%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对当年企业5%的到期经营权不再许可;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据哈市出租车管理处处长张玉祥介绍,管理部门在处罚的同时还鼓励创优秀驾驶员。评出10家冬运先进企业,给予物质奖励,并享受行业扶持政策。驾驶员评出50名冬运优质服务标兵、200名冬运优质服务先进个人和1000名冬运优质服务能手,年度考核给予加分,企业给予物质奖励。

  同时,加强对运营秩序的监管。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迅速展开调查,做到快查快结,调查核实的案件一律上限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投诉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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