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因拥堵短暂免费 网友期待常态化

2012年11月14日 11:19   来源:南方日报   郝金朋

  广深高速是国内最繁忙的高速公路之一,车辆排队、缓慢通行甚至拥堵现象时有发生。 新华社发

  南方日报讯 “广深高速,东莞至虎门。虽然不是第一次经历堵车,但却第一次享受免过路费待遇。”

  昨天下午,媒体从业人员顾先生发了上述微博。

  高速公路遇上拥堵不罕见,堵车时遇到免费放行却不多见。对于这次免费待遇,顾先生既感慨又高兴。

  顾先生遇上新鲜事

  昨天14:20,顾先生从南城入口进入广深高速赶往虎门赴一个工作约会。因为拥堵,平时20分钟的路,他昨天却走了一个半小时。

  顾先生上高速时,入口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前方大塞车,照旧为顾先生发了卡。在高速上走了不到两三公里,顾先生就被堵在路上了。最后,虎门的工作约会被迫取消。

  坐在车里走走停停,顾先生只能听音乐缓解烦恼。

  15:50,顾先生抵达虎门出口。他将通行卡交给收费员,对方却没有收钱就放行了。这让顾先生很惊讶。他发现,后面几位车主也都没有收费,他猜想,可能是高速公路暂时免费了。

  广深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一位名叫阿梅的女士证实,昨天下午,广深高速东莞段堵塞严重时,确实有过间歇性免费放行。

  那么,达到什么条件时,广深高速就可以间歇性免费放行?广深高速是否有这方面的应急机制?对于这些问题,该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需要请示领导才能回答。

  人性化做法获赞扬

  今年8月,国务院批准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四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车免收过路费。今年国庆,很多人第一次享受了免费上高速的滋味。

  但在非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免收高速费却很少有人体验过。

  由于工作关系,顾先生每周都要经广深高速往返虎门和市区。他说:“遇到上下班高峰和交通事故,广深高速上堵车是常有的事情,但从来没有因为交通堵塞享受过免收过路费。”

  关于昨天下午广深高速东莞段的交通拥堵,顾先生说,最严重时车龙有几公里长,可能是往深圳方向厚街段出现交通事故车祸的。他经过厚街段时,看到路面上有车祸遗留的痕迹,地面上还有玻璃碎片。

  感慨中,顾先生发了上述微博。顾先生说:“免费放行做法很人性化,希望他们能坚持下来。”

  顾先生的微博被网友大量转发,广深高速管理有限公司间歇性免费放行的做法,得到了很多车主的赞扬。有网友写道:广深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间歇性免费放行,“新鲜”!

  ■律师遇严重拥堵,高速公路有义务免费放行

  对于广深高速昨天的间歇性免费放行,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说,免费放行结果让车主感受到了运营方在完善服务方面的努力,看到了其促进管理水平提高的意愿。

  从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来看待这个问题,在车主非自身原因未能享受到高速高效服务时,高速公路运营方作为收费服务性企业,以免费放行的方式缓解交通堵塞,是其完善内部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对高速公路车主的一种义务。

  黄明律师说,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高速公路在什么时候应免费放行,但车主上了高速公路,如果没有享受到高速服务,可以通过《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维权。

  他说,有些地方政府针对某些情况发布过行政条例。广东省2008年修订过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规定,收费公路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在用通道平均5辆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但经验表明,这条规定在现实中并未得到很好落实。

  ■新闻回顾

  车主要求赔偿误工费

  2010年7月24日,从东莞长安出发前往南城的李先生把车停在广深高速太平收费站通道,拒付过路费并要求赔偿误工费1元。理由是,过路费本是服务费,但速度不快且服务不到位耽误了别人。

  当天下午3时许,李先生从长安前往南城办事,准备开车走广深高速以节省时间,但原本10分钟的车程却用了近1小时。

  李先生说:“高速公路变得这么慢,这10元的过路费你们没理由收取;因为没提醒,上了高速才发现大塞车,延误了我的时间,我要索赔1元钱。”

  (据2010年7月26《新快报》)

  乘客上法庭索要过路费

  2010年8月3日,肖建华搭乘出租车走上广深高速公路,遇上严重“肠梗塞”,短短29.6公里路程,从20:40走到22:26。

  肖建华事后将广深高速运营方告上广州市越秀法院,要求退还20元过路费。

  广深高速公路管理方辩称,在高速公路发生拥塞以后,已通过交通电台和高速公路上的电子信息提示板向驾驶员发出信息。在原告乘坐的出租车进入收费站时,发卡员已经向司机进行了口头提醒。原告的出租车依然行走高速公路,是由于后者的疏忽和懈怠。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进行过告知义务,,因此不需要退还过路费。

  (据2010年9月17日《南方日报》)

  策划:南小渭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郝金朋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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