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布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细则

2012年11月21日 09:56   来源:西海都市报   陈俊
    11月20日,西宁市招办向社会公布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相关事宜。除公布报名时间外,还详细公布了报名办法、报名要求等相关报考信息。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日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我省高考相关文件规定的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及要求;身体健康;高中毕业,“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报考艺术类考生外,只能报考“对口高职”。

    同时,下列人员不准报考:高中、高等学校在校生;在非应届毕业年份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未参加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的(高考前审查);去年高考时利用通信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等。

    报名办法

    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初审报名,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州(县)借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县)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内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报名。

    报考对口高职的“三校生”、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考生在青考试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终审并安排考场。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证明。往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在补习学校表现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证明)、以往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

    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所在中学收齐后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省内跨州(市、县)就读高中毕业生、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口簿由考区招办收齐后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盖章。后由考区招办作出复查结论。

    报名时要对考生现场拍照采集图像信息。不准翻拍照片、不准粘贴电子照片、不准复制会考库照片。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居民户口簿须是公安部门入网打印本。凡曾经从省外迁入我省的户口,必须提供考生及家庭成员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加盖户口专用章。将户口迁移手续中的“非直系亲属”关系在居民户口簿上变更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予报名。(作者:陈俊)

    ★相关新闻 2013年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规定出炉

    随着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等工作方案的出台,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规定也随之出炉。记者20日从西宁市招办了解到,2013年体育、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均在青海师范大学进行。

    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承担。省招办主要负责政策落实和监督指导,不直接参与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具报考证明。报名、考试等具体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布简章。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者,按普通类编排。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参加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具报考证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由考区招办负责于2013年6月10日前向省招办报告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

    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由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具报考证明。报名、考试等具体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公布简章。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未合格者,按普通类编排。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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