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当天该厅上报7个县(市、区)参加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模范评比。此前,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了20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
据介绍,从2010年开始,河南省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省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用于奖励节地模范,连续实施3年,今年是第二年评比,所评内容为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情况。
今年河南省表彰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有:荥阳市、中牟县、尉氏县、偃师市、伊川县、郏县、林州市、淇县、获嘉县、孟州市、南乐县、许昌县、舞阳县、陕县、唐河县、民权县、淮滨县、沈丘县、驿城区、济源市。
另据了解,今年表彰的20个“模范”,分别获得500万元奖金,按照规定,奖金只能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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