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人均40平方米以上征房产税 业内专家质疑:
对社科院的报告,地产业内专家表示,纳税标准偏低,而且指标偏简单,建议提高纳税红线,并按照不同地区的特点增加指标。专家也称,单靠房产税很难平抑房价。
昨天,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经验,对我国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产税。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应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且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
“40平方米”参考某大学报告
对于《报告》引起的争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社科院《报告》主张用经济手段通过开征住房保有环节差异化的房产税来提高超过“合理居住空间”的持有商品房成本,以调整人们的购房需求。
对于开征房产税是否有助于遏制房价上涨,朱青回答谨慎,他表示,房产税能否抑制房价上涨,在学术界有不同看法。由于有限购措施,所以上海房产税抑制房价的效应还很难判断。“不过,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如果人们预期房价还会不断上涨,而且房价也有上涨的动力,则单靠房产税很难平抑房价,因为人们会把过去缴纳的房产税加到价格上转嫁给购房者负担。”朱青说。
《报告》建议对家庭人均用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房产税。朱青认为,这个建议主要是借鉴了上海房产税的经验,即“要对增量房开征房产税,对改革方案出台以前购买的住房(存量房)暂不征收房产税。
朱青说:“至于《报告》中提出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可能是参考了某大学2010年的一份研究报告发布的我国人均住房面积为36平方米,即房产税不能对平均住房面积以下的部分征收。当然,这个标准是否合理还要由有关部门做进一步论证。”
纳税标准线偏低指标偏简单
“当前我国城镇人均住宅面积33平方米多点,40平方米纳税线偏低,将城镇三至四成家庭都包括进去了。按发达国家舒适住房面积,人均40~50平方米。我的建议是:暂时可参照上海做法,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税,占全国城镇家庭的15%左右,等于是向富人征税!”昨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其实名微博上直言,认为纳税标准线偏低。
杨红旭对记者表示,如果真按照社科院划定的40平方米的纳税线,可能会有35%~40%的家庭将被开征房产税,打击面过大。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则认为,报告是一个学术型探讨,房产税如果开征,应该引入多重因素,比如人均面积、位置、套数等多方面,“每个省要有自己的一套标准。”
而对于地区差异,杨红旭认为并未有想象中那么大,“按照2010年统计局的数据,镇的人均住房面积为32平方米,城的人均住房面积为29.2平方米,差距不过2.8平方米,将城镇分开来征收,管理成本太大。”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