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浙鄂"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

2012年12月03日 11:11   来源:法制日报   蔡岩红

  据国家税务总局透露,12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至此,国务院确定的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省市的改革阶段目标,已顺利完成。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北京等8省市扩大试点后,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已包括华北、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涉及的经济区域包括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下一步改革在全国推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