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越清明,社会越阳光,“裸商”“裸官”就越难遁形。这应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因为一起普通诉讼案件,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悄然变更国籍的事,近日意外曝光并被证实。尽管从诉讼性质看,与张兰变更国籍不存在必然联系,但是仍然引发了社会热议:21年前放弃移民资格回国创业,何以在取得巨大商业成就后成为“裸商”?兼具企业家和政协委员双重身份,并处于诉讼当中,变更国籍是否负有道义和法律义务?
所有这些争议,法律是优先衡量标准。现行法制体系,对于国家公务人员和上市公司负责人变更国籍,具有明确规定,对于诉讼期间变更国籍,没有明确规定。俏江南既非国有公司,也非上市公司,因此,张兰变更国籍属于“法无禁止即可行”的个人自由。即使由于现在因为不知其国籍,导致诉讼成本和判决履行难度增加,但是,也无可置喙。人们对于张兰变更国籍动因的猜测再合理,也不宜作为评价其道德水平的根本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张兰不是第一个“裸商”。近年来,企业家移民的现象趋于增加,据《201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个人资产超过1亿元的大陆企业主中27%已经移民,还有47%正在考虑移民。在个别地区,这个比例还要高。其中,不乏像张兰这样具有多重社会身份的成功人士。这足以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趋势?
无非两个原因。一是,其中一些成功人士的创富历程,不乏原罪。其财富积累,不是或较少是通过合法途径完成的。当“裸商”或携资金而走,是出于免责的准备。二是,对未来缺乏乐观预期。这其中,既包括对现有盈利模式是否今后仍然适用缺乏把握,也包括对于子女教育、未来养老、保障财富安全缺乏把握。
不同的考量,造就了“裸商”现象的传染。这种现象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只能导致社会和市场环境的退化。而减少“裸商”现象的最好办法,是以法制的健全减少创富的原罪,以环境透明带动“裸商”的透明。试想,如果市场竞争处处是激励合法竞争、抑制非法竞争的机制,胜出者就总是守法者,何须“裸”?如果未来个人和企业的发展是能够与国家、社会发展共振的,何须“裸”?
法治越清明,社会越阳光,“裸商”“裸官”就越难遁形。这应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