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批公租房静候"主人" 40㎡房月租五六百元

2012年12月04日 13:47   来源:珠海特区报   张晓红

  如果您是主城区内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或者是专业人才,那么您有资格去申请公共租赁房。为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力度,市公产房管理中心近期筹集了139套住房,向香洲区的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和个人以及香洲区辖区内企业的员工配租。相关方案近日已经在市住规建局网站登出。

  据悉,本次配租共筹集房源139套,其中前山莲塘公寓96套(旧房)、前山B区改造项目回迁房33套(新房)、湾仔旧城改造回迁房10套(新房)。单套面积主要是约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其中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5套,只作为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的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对象为香洲区非廉租房资格的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专业人才。”昨日记者获悉,本次配租采取自行申报和核查相结合的方法,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职工和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向辖区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时间为12月10日-12月31日。

  昨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市公产房管理中心共有房源2300多套,其中包括500多套廉租房。“公租房公开配租在我市尚属首次,此次将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申请、审核、受理、公示到配租、轮候等各个环节都将公开,争取2013年春节前后完成公开配租工作。

  据这位相关人士透露:明年我市大镜山等一批公租房项目将建成启用,此次也是为下一步工作进行探索。据悉,此次公共租赁房的房租定价初步为:带电梯的新房(包括回迁房)每平方米16元,旧房改造的公租房为每平方米13元。也就是说,以单套面积40平方米的公租房为例,每套公租房每月租金可能在520元-640元之间。

  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31元)的60%(即家庭人均月收入1437元以下);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符合前款规定,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新就业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三、专业人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责任编辑:秦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