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频道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财政部:将简化合并房产交易税种 逐步推开房产税

2012年12月04日 20: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昨天(3日)透露,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称,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专家分析称,财政部此番表态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谢旭人明确表示,要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同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这说明有关部门已注意到当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过多、征收重叠的问题。而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刘桓:比如个人出租房屋有营业税,有房产税,还有个人所得税,这几个税收之间它是有一定重叠。

  目前,在新房交易环节开发商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而购买新房的纳税人必须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在二手房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则包括卖房者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买房人要缴契税、印花税等。这些税负的存在,很多都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房价的一部分,最终推高了房价。

  刘桓:它的直接目的并不是目前所说的推高房价,但事实上它对推高房价有一定作用。

  市场认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将让楼市交易更加活跃。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直言,简并房产交易税种将为房产税推行留出更多空间。

  张大伟:如果房产税全面铺开,那它在现有的交易环节中的一些税的确没有存在的法理基础了。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