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上故意少讲、课下有偿补课”,个别教师这一做法,今后将被重罚。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勇在参加福州市“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上表示,针对教师有偿补课在福州有所抬头的情况,市教育局出台规定,将对违规教师进行重罚,今后教师有偿补课一旦查实,第一次批评教育,清退违规所得,第二次再被查实,除清退违规所得外,停发一年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能晋升,情况严重的给予解聘。
是什么原因导致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福州市教育部门此次颁布的“禁令”,能否不走过场?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现象】有偿补课,调查取证难
“在福州一些地方,教师有偿补课,众‘师’皆知。”昨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教师陈女士介绍,孩子考上好的初中、高中,是许多家长的迫切愿望,许多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通过各类关系找老师补课。
据介绍,为了避人耳目,一些老师把补课的地点放在了家里,“一些老师在家补课,每天晚上五六名学生,上两个小时,每位学生一次收取80~100元不等,一个月收入高达13000多元,这是不小的收入,比工资收入翻了好几倍。”记者了解到,这类有偿补课,由于地点隐蔽,调查取证很难,教师也有恃无恐。
昨日,福州市政风行风监督组组长甘海疆介绍,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的统一要求,他们明察暗访12次,电话回访50多人,召开各类座谈会13场,调查师风师德建设,发现教师有偿补课,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建议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处罚。
【部门】中小学禁止不力,不得评文明单位
针对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福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勇昨日表示,对于教师有偿补课、社会兼职,福州市教育局的态度是坚决的,严厉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前段时间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禁止教师补课的通知。
副局长严星介绍,他们注意到,最近在职教师到社会兼课的现象有所抬头,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他们认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活动。
严星说,为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市教育局十分重视,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有教师违反规定,一经查实,第一次批评教育,清退违规所得,第二次再发现,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还要停发一年的绩效工资,两年之内不得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的职务,情况严重的给予解聘。同时让中小学把禁止有偿补课作为教师管理的重点,每年组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对违规的教师要严肃处理并把处理的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如果中小学禁止不力、处理不力导致老师一再违反,我们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文明单位的资格。”严星表示,市教育局希望通过更严的制度,有效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欢迎社会各界与媒体与他们一道共同监督。
【观点】应发动社会监督,让“禁令”不走过场
据悉,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中小学集体有偿补课问题,我省教育部门曾出台政策: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他有偿授课,更不准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这次福州市教育局又出台更为严厉措施,如何让“禁令”不走过场?
福建师大一教师认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能在社会较为普遍存在,执行这个“禁令”是关键,要发动社会各级和媒体监督,如果真要追究责任,估计就没几个老师敢明目张胆有偿补课了。他还表示,“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明确有偿补课的法律界线,并适当提高教师待遇。”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