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职业院校一次性向缺工企业输入实习人员5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得到奖励资金。3个月后继续在该企业实习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再次受到奖励,每人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7日电: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劳务输出和职业院校实习人员奖励制度,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从现在起,劳务协作基地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缺工企业一次性输入务工人员5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得到奖励资金。劳务合作职业院校一次性向缺工企业输入实习人员50人以上,且稳定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得到奖励资金。3个月后继续在该企业实习的,每满1个月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再次受到奖励,每人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