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异地退休安置人员将实现医疗费就地结算报销

2012年12月11日 08:26   来源:青海日报   叶文娟 文启龙

  青海新闻网讯 今后,陕西省、海南省、青海省三省间异地退休安置人员,将逐步实现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报销医疗费用。

  近日在西安市召开的陕西、海南和青海三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会上,青海省分别与陕西省、海南省签订了两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框架协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陕西、海南、青海三省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工作正式启动。不仅确保了异地参保人员以往异地就医结算报销周期长、资金垫付量大、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而且及时让参保人员享受医疗待遇,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不跑远路、少花费用即可就地报销医疗费用的愿望。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医保局将尽快落实协议内容,早日让异地安置在陕西、海南省的参保人员享受到与当地参保人员一样的医保和就医费用刷卡结算服务。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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