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3日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福建省副省长王蒙徽在会上表示,今后三年,福建还要再建25万套保障房,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家庭数20%以上。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如何保证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这是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多位委员向应询政府官员提出的问题,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
王蒙徽13日率福建省政府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等10个政府部门和银监局的官员参与应询。
福建省城乡住房和建设厅官员的回答是:福建严格保障房分配与运营管理,建立复查复核制度,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区分情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违反规定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按规定予以退出处理。
近年来,福建累计退出处理3000多户,并查处了一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对象,对涉及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紧接着,十余位省人大常委分别就福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资金供应、监管以及金融政策落实,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建设,准入、退出、后续管理机制等问题,一一拷问政府官员。
省财政厅官员答复称,今年前11个月,福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完成投资305.7亿元人民币,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04.1%。而2008年至2012年间,福建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5.6万套,初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其它保障形式同时推进的多层次体系。
王蒙徽透露,至去年底,福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保障到户91.4万户,住房保障覆盖面达13.4%,超过全国11%的水平。今后三年,福建还要再建25万套保障房,到“十二五”末住房保障覆盖面要达到城镇家庭数的20%以上。
福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另一类为城市、国有工矿、林区、垦区、铁路、华侨农场等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完)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