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沙汕路工程因物业租金扯皮元旦难开通

2012年12月17日 16:01   来源:南方日报   

在沙汕路施工现场,4辆中巴一字排开,阻挠了工程施工。

  13年前立项、去年底开建的沙汕路(沙太路—广汕路),临近竣工阶段却遇到阻挠。记者昨日在施工现场看到,在距离沙太路仅百余米的地方,一连4辆中巴车停在工地上,车上并无一人,车身印有“新百佳服装批发城”的字样。据了解,按照计划,沙汕路应在元旦前开通,但由于动迁户之间因租金和搬迁费等问题扯皮,导致沙汕路最后这一小段无法施工,或将影响正常开通。

  展望:开通后南方医院到天河客运站只需5分钟

  “从地图上看,沙太路与广汕路之间相隔很近,但没有一条市政路直接相连,来往车辆必须绕道天平架,费时费油,而且大量车流涌向天平架,势必加剧当地的交通拥堵。”沙汕路项目负责人介绍说,沙汕路建成后,将横向连接广汕路、沙太路两条主干道,构成倒“A”字型路网,去往广州北部、东部的车辆不必再绕道市区,可大大缓解天平架、元岗路的拥堵问题。“我们测算过,从京溪南方医院到天河客运站,现在走天平架至少要40分钟,但沙汕路开通后只需5分钟。”该负责人说。

  然而,这项民生工程却经历了13年的坎坷历程。据了解,沙汕路早在1999年已获立项,并委托广州市市政设计院设计,但直到去年下半年才开始正式招标。天河区人大、白云区人大曾连续几年就此提出询问,获知主要原因是原规划涉及征用农田、房屋拆迁、厂房拆迁,部分物业还涉及到特殊产权,征地拆迁量太大、拆迁难度也很大。因此,2008年有关部门对原方案设计进行了一次修改,但最后因为所需资金量较大而再度搁置。

  今年,沙汕路工程被列入市重点民生工程并写入天河区《政府工作报告》,天河区明确表示要配合市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计划,市区共同加大投入,新建沙汕路等12条道路。按照规划,沙汕路全长1973米,宽度为40米(局部道路加宽至52.95米),双向6车道,计划元旦前建成通车。

  起因:30多万经济补偿发放一年至今未到账?

  记者昨日走访现场了解到,整条沙汕路已完成90%以上的施工,余下小部分路段在铺设第二轮沥青。沙汕路东端与广汕路形成“丁”字路口连接,现已打通;西端与沙太路形成“十字”路口连接,还有100多米没有连上。就在这最后百米路段上,记者看到,除了几台挖掘机外,工地正中还停放着4辆中巴车,车身上印有“新百佳服装批发城,市政府扶持大型服装商圈”等字样,车内空无一人。

  记者了解到,这几辆车确实属于新百佳公司,自从上星期开来之后就一直停放不动,并有保安值班看守。据现场一名自称新百佳公司保安队负责人的黄先生说,他们承租了当地2万多平方米的物业,自去年9月起陆续有4000多平方米物业被拆除,但至今一分钱的补偿都没有拿到,“停车事件”纯粹是为了争取应得的停业损失、搬迁费补偿等。

  记者随后向广州市道路扩建办了解到,整个沙汕路工程需拆迁6万平方米左右,涉及约2亿元的拆迁补偿,市道路扩建办早已与各产权业主签订协议,绝大部分拆迁补偿款也已发放到位。而此次引发争议的物业,其产权业主(元岗村、兆联公司)与市道路扩建办之间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及货币补偿均已完成。其中,元岗村与新百佳公司达成协议,补偿费用148万余元全部用于抵扣后者的租金欠费。但涉及兆联公司的4416平方米物业却关系复杂,也是争议所在。

  据黄先生透露,新百佳与兆联公司并无直接租赁关系,新百佳是从汉盛公司承租该部分物业的。根据评估机构对该部分物业及土地的作价补偿,建议按照20元/平方米计算停业损失3个月(共264979.37元),按照2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偿搬迁费88326.46元,已于去年11月与兆联公司签订协议并全部支付完成。但这两笔钱却至今没有到新百佳的账户上。

  症结:2000多万元“连环债”未解决

  昨日,汉盛公司一名谭姓副总来到现场。据谭先生讲述,汉盛公司于5年前向兆联公司租下了2万平方米物业,随后以每年500多万元转租给新百佳公司,一次性签约12年。可这5年来,新百佳公司只向汉盛公司支付过几百万元租金,至今欠下的租金有2000多万元。而汉盛公司也因此向兆联公司欠下了高达2000多万元的租金。谭先生承诺,沙汕路征地拆迁中涉及到的搬迁费、停业损失补偿款,汉盛公司会一分钱不少地支付。但是,汉盛公司不会直接将这笔钱给付给新百佳公司,而将在后者拖欠的租金款中予以抵扣。他还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寻求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其与新百佳公司之间的租赁纠纷问题。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了新百佳公司负责人赖先生,他认为,道路扩建项目办在征地拆迁补偿及签约方面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在他看来,有关征用地块上面建筑物的拆迁及补偿,征地部门应该与建筑物的承建方签订协议,并将款项支付给承租方。至于因为征地拆迁造成建筑物内承租商户的停业损失以及相关的搬迁安置费,征地拆迁部门更应该直接与承租方进行商谈并签约,将相关补偿款项直接支付给对方。赖先生表示,在沙汕路相关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进程中,道路扩建办只和地块产权人进行商谈签约,并将所有拆迁补偿款全部支付给地块产权人的做法,是不符合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的。

  至于汉盛公司负责人谭先生所称的“新百佳拖欠2000多万元租金”的说法,赖先生则完全不予认可!他说,当初汉盛公司租赁给他们的物业很多都是不合格的违章建筑,“根本不值那么多的租金!”这些物业“当初汉盛是以18万元的租金从兆联公司手中租过来的,转手就以50多万元的高价转租给我们”,他们租了这些物业后,又花很大一笔投资进行了装修,而在转手租给下游散户的过程中,他们也经常遭遇散户的租金拖欠。但赖先生并没有解释,为何他们明知这大片物业是“不合格的违章建筑”,而他们仍愿意长期租用,不尽早解约退租了事。

  律师说法:确有欠租业主有权留置补偿款

  受兆联、汉盛、新百佳三者之间的高额债务牵累,区区30多万元的搬迁补偿至今无法照常支付,最终受影响的是20多家末端小租户。昨日,租户许先生在现场向记者诉苦:“我是去年4月租的二楼会议室,投了50万元进场费,又花了几十万元装修,只用了3个月就被通知要搬迁。当时新百佳承诺说,这是政府的拆迁工程,绝对不会拖欠搬迁费的,所以我们马上就搬走了,现在却两手空空,损失很大!”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据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市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黄山律师解释,如果承租方确实存在拖欠租金行为,则业主有权留置本应发放给承租方的停业损失和搬迁费补偿,此举并没有犯法。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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