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计生委要求各地简化准生证办理流程。但不少人反映,“准生证”依旧难办。一些地区规定,办准生证推迟一个月罚300元,如果到生之前才办,要罚3000元,个别地方甚至要罚上万元。媒体人士质疑,在准生证难办的背后,这项公共服务已经异化成了权力寻租的工具。(12月17日《法制日报》)
准生证难办的最基本原因,无疑在于我们的一些管理部门,没有意识到生育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没有认识到为群众办理准生证是提供一种服务。而与此相反,一些部门和管理者,视生育为控制对象,视办理准生证为一种批准甚至是权力对权利的“恩赐”。
有了这种认识不清,一些部门就有了对上门办事群众的优越感,变服务者为管理者,对群众指东指西,呼来唤去,甚至因为一个小问题、小手续,而“卡”着不办事儿。
然而,除过意识之外,一些制度规定,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一些“土规定”,却显然也成为准生证难办的“拦路虎”。比如罚款规定,很容易让一些地方部门“趁人之危”,正常的程序明明可办理准生证,但就是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不办,等你逾期了之后,再对你祭出罚款的“大刀”。这显然是权力为民意识的不足,是一种执政倒退,同时也三个方面的伤害:
一是伤害了育龄夫妻的合法生育权。按人性与人权,甚至按照国家的基本大法宪法等法律,公民自然有权利生育,但到了计生部门,用一纸准生证一卡,卡了人权,更卡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是伤害了计生部门的形象。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做了很多工作,特别是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其工作和成绩不容否认。然而,“一纸准生证,两地跑三年”“正常办理无门,交了罚款好说”之类的计生部门行为,严重伤害了计生部门的形象和信誉,甚至伤害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和信誉。
三是伤害了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准生证陷入权力寻租,说白了是一种“养鱼执法”,严重伤害了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伤害了社会公正与公平。
解决准生证难办的问题,一方面需要从意识入手,尽快将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型”思维,向“服务型”思维转变;另一方面则需要完善制度设计,不仅要避免各地方的制度和政策“打架”,更要肃清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养鱼执法”、罚款经济之类的制度弊病。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