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2012年12月19日 13:17   来源:广西日报   文彩云 覃世默

  漫画:梁 俊

  12月18日,南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新出台的《南宁市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最大亮点在于:打破传统的“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取消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农业户口”将成为南宁的“过去式”。

  “农业户口”将成为“过去式”

  教育、就业、住房、医保……由于有着各种社会福利等方方面面的区别,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因为一字之差,使得原本薄薄的一纸“户籍”,成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一道鸿沟。因此,很多外来务工者只能过着“年轻在城市、年老回农村;工作在城市、保障靠农村”的“候鸟生活”。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在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南宁市取消了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同时,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

  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展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消除城乡居民差别,推进南宁城镇化建设跨出关键性的一步;同时有利于加快南宁市人口聚集,促进社会公平体系建设,有效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等。今后,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也就是说居民户口簿及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户别”栏不再加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统称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者“集体户”。

  哪些人能转为城市居民?

  办法的实施,给许许多多渴望“圆城市梦”的外来人员带来了希望。据介绍,南宁市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降低入户门槛,简化户口迁移手续,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根据政策规定,凡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广西区内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南宁市务工经商4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可到该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获得南宁市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广西户籍的优秀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办理南宁市居民户口登记可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广西区以外户籍的优秀农民工,其本人可以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放宽中央、自治区驻我市直属机关和本市市(区)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入户政策。上述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只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服务满两年以上,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其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放宽城镇投靠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可落户。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处。

  在本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同时,为解决在本市已购商品房多年但是尚未取得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书而申请入户的问题,办法还增加了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据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的相关条款。

  此外,南宁市鼓励各类人才落户,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均可落户;特殊人才、特殊技能人员可落户;在南宁市投资兴办实业的投资者、业主及其聘用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落户;外商、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南宁投资兴办实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参照相关规定为其国内亲属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新市民”能否享受“同城待遇”?

  落户城市的门槛降低了,这无疑是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但是户籍制度改革并不只是换个户口本那么简单,它必将带动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变化。从农民转变成市民,是否能直接享受“同城待遇”?对于“准市民”来说,更为关注的是未来的生活保障。新闻发布会结束后,记者针对新政内容随机采访了10多位外来人员,他们均不约而同地谈起了这一话题。

  在南宁打拼多年的农民工王浩然对记者说,多年来都有一个梦,希望成为真正的南宁人。办法的实施,给他带来了希望。但他很担心,到时候进城落户后,各种待遇能否真正等同市民?

  与此同时,接受采访的多位市民也向记者表达出了另外一种担忧。家住新竹社区的周稳就直言:“户籍降低门槛后,大量的外地人和农民工涌入城市,会不会影响城市居民的就业以及原有的生活水平……生活压力会不会更大?”

  专家表示,户籍制度的改革,目的是为了取消人为的藩篱,允许城乡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合理有序地竞争,最终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城镇化进程。

  2011年2月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广西将降低农村居民进城入户门槛,按照分级承担原则,放宽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市区,进一步放开其他地级市市区,全面放开全区县(市)城镇落户条件。至2020年,全区将会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人。到2015年南宁的建成区人口将达300万人左右。为解决进城转户的后顾之忧,《意见》下了定心丸:参与户籍制度改革的居民,在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服兵役、抚恤优待等方面,都将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权利。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将各负其责。近期,南宁市公安局将负责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并解释具体的应用问题,此外,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发展和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农业、人口计生等部门也将结合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登记管理制度上的一些社会功能,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运行模式。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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