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协商同意” 4000平方米违建占绿化带
【短片回放】
12月3号,市治庸问责办督查组暗访发现,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大门外的绿化带,已经被近四千平方米的临时活动板房占据。活动板房被分隔成46间小餐饮经营门面,每家店面都悬挂着餐饮服务许可证,由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但是,在许可证“备注”一栏里,却注明“此处与拆迁无关联”。经营户称摊位费一年要交几万元。
督查组来到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区城管局拿出了一份协议书,写明:经开发区城管局、佛祖岭街街道办事处、大舒村村委会和武汉工程大学四方协商同意,由大舒村村委会出资建设并负责管理这处临时建筑,三年后拆除。协议签订时间是2011年1月。但城管局没有盖章。
【现场回应】
城管局为什么没盖章? 面对主持人的疑问,武汉市城管局局长干小明称,城管局对拆迁和当地的市场经济行为不直接介入。“是否不盖章,签个字就可以了?”主持人接着问。干小明回答,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当时没盖章的具体原因,他也“不是很清楚”。
那么,短片里的临时四方协议,是否成了该处建筑的合法外衣?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局长张文彤分析,假如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则是纯粹的典型的违法建设,应由城管部门拆除;若规划部门审批了、但与周边规划要求不相符的,一是撤销行政许可,二是拆除,三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外,在新区,如果是按临时建筑审批的,一定得在有效期内,达到有效期后,由规划和城管部门责成建设单位自行无条件拆除。
面对楼顶违建 千万元改建费难住街道
【短片回放】
今年5月,洪山区梨园街鹏程花园楼顶违建问题被网络问政曝光,区城管部门曾表示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11月26日,记者到鹏程花园回访时发现,这里的楼顶违建大多没有拆除。原因何在?记者找到梨园街办事处。洪山区梨园街办事处副主任熊利军称:现在要按法规拆除,他们首先是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对抗。
鹏程花园小区建于1999年,原属武昌区水果湖街管理。2009年划归洪山区管理,这时楼顶违建已经成型。洪山区梨园街办事处副主任熊利军说,首先就是入户难,没有住户同意我们进不去。因为我们把楼顶一拆就直接进入到别人家里了,这就侵入了业主的私人空间。二是如果拆除楼顶违建,就会对墙体造成影响,可能会造成漏水。楼顶拆违还存在安全问题,这个渣土运输成本也很高。
据了解,梨园街城管部门拆除4处楼顶违建花费了16万多元,资金压力很大。他们对这里的楼顶违建拆除做过预算,如果全部“平改坡”需要1400万元,部分改建需要800万元。这笔资金无法落实。
【现场回应】
楼顶违建非常普遍,谁来管?怎么管?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局长张文彤称:“公建住宅,只要是楼顶加盖的,都是违建的。从规划角度加强从批后到竣工验收这个环节,就是在我的职能范围内,不能出现楼顶加盖,验收之前一次性把关。其他的,我们将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执法行动。”
下一步怎么办?武汉市城管局局长干小明直言:楼顶违法建设,城管来负责拆除,责无旁贷,我们肯定把这作为城管革命的重要内容,作为城管局的重要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房屋顶上的违法建设,制订出拆除计划。该绿化的绿化,该平改坡的平改坡。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