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出租车拒载按上限罚千元 五年内不得运营

2012年12月21日 09:55   来源:城市快报   陈欣 通讯员杨建国

  昨日(20日)从天津市客管办获悉,即日起至明年4月上旬,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以“迎元旦春节,强化管理,提升服务,树立新形象”为主题的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天津站、天津西站等重点地区的拒载、议价多收费、中途甩客等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其间,还将聘请50名服务质量监督员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拒载行为并查实,按《天津市客运出租管理条例》上限处罚标准罚款1000元。

  车站机场是治理重点区域

  据介绍,本次百日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拒载、议价多收费、中途甩客,治理重点区域包括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滨海国际机场等窗口地区;无证经营“黑出租”,主要治理范围是大胡同、大学城、柳林地铁站、西青开发区等无证经营“黑出租”和套牌车聚集点。除此以外,还将着重检查运营车辆的车容车貌问题,如车辆清洁卫生、白色座套、计价器、标志灯、门标、违规粘贴物、事故车辆未修复投入运营等。

  乘客提供有效证据就处罚

  为突破拒载等严重违规行为取证难的问题,本市将聘请50名服务质量监督员,重点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实施服务监督。同时,市民群众投诉,并可提供有效证据的,也将一律进行处罚。据介绍,在百日整治期间,将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上限处罚。“凡查实有拒载行为的,一次告诫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两次给予5天停业教育,并处不低于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运营。”

  在滨海国际机场、天津站、天津西站、天津南站等重点地区,客管办将派驻行业管理监管员,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对重点场站周边地区实施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站外揽客、乱停乱放、扰乱管理秩序的行为。

  严格管理退运出租

  与公安公交分局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大胡同、大学城、柳林地铁站、西青开发区等无证经营黑出租聚集点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大对私设运营设施黑出租的集中治理,集中各委托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中心城区和外环线周边地区私设运营设施的违规行为实行重点整治。凡查实的无证经营黑出租,一律依法暂扣车辆,从重予以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罚的,申请法院对车辆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为保障执法,近期将给执法车辆配备远距离移动摄录设备,定期对聚集点无证经营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客管办将与公安交管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退出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在变更车辆牌照前,必须改变车身颜色、拆除服务设施的管理措施,以避免此类车辆流入市场从事无证经营,同时配合公安交管局上路检查此类车辆。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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