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本科院校最多可降20分
录取按各类别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