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升本"招生院校将增至23所 照顾政策有变化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福建"专升本"招生院校将增至23所 照顾政策有变化

2012年12月24日 09:49   来源:东南网   谢添实

  民办本科院校最多可降20分

  录取按各类别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期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类别调整。对于未报到考生的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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