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迅速行动,做好库房、经费等保障工作以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我省住房保障档案管理。
据了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归集的档案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对已归档的住房保障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毁损或丢失的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为贯彻和落实《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住房保障档案工作办公室,落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配好符合档案存放要求的专用库房;足额拨付专门的管理经费;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建好纸质档案的同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住房保障档案工作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同时布置、检查。各地住房保障档案工作纳入《陕西省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