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专门针对深圳市多家医疗机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进行打击。可是轰动深圳的医疗反腐风暴并未落下帷幕,近日,盐田区法院立案受理北京东方伟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赵学珍、文明单位行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初,北京东方伟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意欲将该公司代理的安珂乳腺活检取样系统引进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为此,北京东方伟确公司总经理赵学珍找到时任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乳腺甲状腺科科室主任的傅建民,并在傅建民的引荐下认识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科长梁明宏。
在梁明宏的建议下,赵学珍同意以院内采购方式规避政府采购制度,并以人民币9.9万元的低价将安珂乳腺活检取样系统引进到市妇幼保健院。为感谢傅建民与梁明宏的帮助,赵学珍先后6次共送给傅建民人民币38万元,先后4次共送给梁明宏人民币16万元。
2009年4月,为确保妇幼保健院的采购安珂乳腺活检取样设备的配套耗材顺利进行,赵学珍及文明先后三次共送给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副科长刘晓卿共计人民币7.5万元,之后相关设备及耗材当月进入妇幼保健院。
赵学珍为确保活检针耗材的使用量,允诺给予市妇幼保健院乳腺甲状腺科室医生每使用一支活检针人民币200元的回扣。2011年1月,赵学珍将回扣款增至每针人民币300元。自2011年4月起,赵学珍安排文明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统计以及回扣款的支付。直至2012年2月,北京东方伟确公司共支付回扣款人民币7419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北京东方伟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赵学珍、文明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