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出炉 多地承诺年内公布细则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9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出炉 多地承诺年内公布细则

2012年12月27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疆:家长需有合法稳定工作、住所及社保年限

  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出台,新疆首次明确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准入“门槛”,并将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家长在本地要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学生本人在本地连续就学的年限不同,新疆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江西:高中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 “门槛”最低

  11月30日,江西异地高考方案出炉。根据该方案,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方案对随迁子女父母的职业、住所、社保都未作具体要求。据了解,此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重庆:三年连续完整学籍 家长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

  重庆是全国异地高考政策发布较快、实施最早的直辖市。12月19日,重庆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高考方案将从2013年开始实施。方案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重庆参加高考,需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

  河北:两年本省高中学籍即可 2013年起实施

  河北省近日出台《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公布政策的多数省份要求考生具有3年高中学籍不同,河北省异地高考政策放宽了对考生的条件要求,只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该方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另外,方案还规定,随迁子女在河北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湖南:自高一就读并取得学籍 提供父母居住证

  12月24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并转发了《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方案明确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另外,本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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