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垃圾信息治理、网络身份管理等多个方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综合新华社、《光明日报》报道
不得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民法专家王利明认为,加强保护个人电子信息至少有三点意义:一是保护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三是规范网络活动,维护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局长赵志国介绍,为贯彻落实好决定有关要求,工信部将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指导和督促电信企业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电信企业采取便利措施,方便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不影响用户正常开通和使用电话业务;加强对各类社会营销渠道管理,确保落实电话用户身份登记要求;保障电话用户信息的安全。
不得擅自向手机或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严重干扰个人生活安宁,侵害个人隐私,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送短信,实施诈骗活动,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国外来看,有的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或判例,禁止发送垃圾短信。”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亚太网络法律中心主任刘德良说。
王利明则强调,除要对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必要规范外,还应对发布垃圾短信及邮件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侵权责任。
“实行有限的后台实名制”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这种做法是实行有限的后台实名制。”王利明称,“网上实名制的适用范围仍然是有限的,目前仅限于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即利用信息发布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服务需要使用后台实名制,例如,利用博客、BBS等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必须注册实名,如果从事其他网络活动,则无须使用实名制。”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表示,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草案细化了决定的内容,比如在总结北京、上海等城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细化网络身份管理制度。
[其他条款]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观点]
“官员的隐私权应受限,要有界定”
“实名制”会不会影响网友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揭露腐败行为?就此,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知名网友“花总”和武汉大学博导、网络舆情专家沈阳教授。
潇湘晨报:作为曾参与“网络反腐”的网友,您怎样看待“后台实名制”?
花总:我认为后台实名制、前台用网名的方法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公民在网络上发表意见,本就应该坚持理性、坚持事实,对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任,这个应该得到肯定。
潇湘晨报:您如何看待“实名制时代”的“网络反腐”?
花总:《决定》规定,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那“有关部门”在对后台网友个人信息进行调取时,如何保证调取过程不出现权力滥用,如何对调取权力进行监管,这方面可以进行规定,严格监督,避免权力滥用。
另外,《决定》规定,公民发现泄露其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的网络信息,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对于官员个人隐私的侵犯应该有界定。官员某种意义上是为公众服务的人物,不可能100%跟普通群众一样,其隐私权应该是受限的。
现在,“实名制”建立起来了,其他对官员的监督制度需要跟进,比如官员的财产申报、财产公示制度。
潇湘晨报:作为专家,您如何看待“后台实名制”?
沈阳:互联网需要法律。无论是网友还是网络管理者,都需在法律的规范和监督下活动。《决定》给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在部分网友对实名制后的“网络言论自由”有担忧,究竟社会实际效果怎样,还需要时间观察。
潇湘晨报:《决定》的出台与近期网络反腐高潮有关系吗?
沈阳:有舆论担心《决定》出台对网络反腐有影响,实际上这是两个事件时间节点上的“相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也明确了保护网络举报者。而网络要真正落实“实名制”,还有很多技术路径和技术成本需要仔细考虑。 记者丁婷婷
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通过网络提出监督、批评意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予以切实保护,对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纵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回应《决定》是否影响网络反腐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