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等6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被制裁3.53亿

2013年01月04日 14:55   来源:法制晚报   温如军

  今天上午,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液晶面板企业涉嫌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其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

  为此,上述品牌承诺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据悉,2006年12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收到举报,反映从2001年起,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液晶面板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实,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

  被罚 三星被制裁超1亿

  六家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

  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承诺 彩电无偿保修期延长1倍

  截至目前,涉案的六家液晶面板企业已将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全部退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我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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