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上午,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池州市湿地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这意味着市区一个总面积约4.36平方公里的开放式湿地森林公园正在成为现实。宁舍300亿元的潜在商业价值,也要保护生态环境,此举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湿地森林公园规划的地块位于池州市主城区东部,毗邻风景如画的平天湖,一直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眼馋的“肥肉”。4.36平方公里的黄金地块意味着什么?如果用于房地产开发,至少能带来300亿元土地出让金。这对一个经济相对薄弱的小城市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大项目。这片土地卖还是不卖?要生态环境还是要眼前利益?是看重当前还是放眼长远?这一现实问题摆在了决策者的面前。关键时刻,市人大首次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由代表投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建设主城区森林公园的决定》,批准建设主城区森林公园。这一决定与市政府领导的想法不谋而合,也赢得了全市上下的一致好评。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朱霖在《湿地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批准通过后对记者说,池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为宝贵的财富,也是池州的优势和竞争力所在,其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池州是中国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是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立市”是首位发展战略。为此,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将房地产开发商觊觎的黄金地块拿出来建设湿地森林公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手笔。
据悉,目前,市政府正按照“环境优美、风景幽雅、特色显著的开放式城市森林公园”的建设目标,加快推进湿地森林公园建设,着力塑造“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的特色城市景观。曾有意在这一地块投资房地产开发的池州市新文采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敬东感慨地说,池州宁舍300亿,也要保护湿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做法实在令人钦佩!(金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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