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041.3亿元

2013年01月05日 17:02   来源:吉林日报   
    2012年,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041.3亿元,比上年增加191.2亿元,增长22.5%。全省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910.2亿元,比上年增加290.2亿元,增长17.9%。全省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2471.2亿元,增长12.2%。省本级、49个市县和长白山管委会均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也呈现新亮点,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2012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依然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减收因素的影响,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自2008年突破400亿元、2011年突破800亿元后,2012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财政收入连续迈上新台阶。

    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截至2012年,省财政已经连续6年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努力保障省委、省政府承诺办好民生实事所需资金。2012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937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78.4%,支持教育、“三农”、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八路安居”、“暖房子”、农村安全饮水等一大批民生实事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县级财政实力有了新提升。全省40个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04.2亿元,比上年增长2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5个百分点。各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9.2%,比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各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全部超过2亿元,其中5亿元以上的有24个,比上年增加5个;10亿元以上的有13个,比上年增加5个。全口径财政收入全部超过3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的有20个,比上年增加4个;20亿元以上的有5个,比上年增加1个。(王子阳)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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