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起江苏退休人员可报销2012年异地就医费

2013年01月05日 08:59   来源:新华社   

  近年来,江苏通过多种形式减少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垫支”和“跑腿”的负担。1月4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独家获得一个好消息,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于2013年2月8日前,将所有已经受理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2012年度以及此前的异地就医费用全部结算,并支付到位。

  1月4日,江苏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即日起,省内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以直接去医保经办机构专门窗口,有专人负责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工作;同时,老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选择直接把医药费发票送到看病的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选择回家时把发票送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总之,医保部门一旦收下来了,20日内必须结算完毕。老人不用来回跑,后面全由参保地、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沟通,办理好报销事宜。“我们承诺,2013年2月8日前,将2012年度的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完,并让退休老人拿到钱。”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仅退休人员到南京生活的,就有5万人办理过异地安置手续,还有很多老人根本就没有备案过安置手续的,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老人退休后到省内其他城市居住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各地将尽快建立完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信息库。据悉,2013年1月15日前,各级经办机构将向在本地参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寄送《致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一封信》,公开各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并随信一并寄送异地就医办理政策、办理流程等宣传册。

  同时,各地还将建立网上短信平台,今后将适时通过这个平台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进行沟通,比如,发短信告知,本次报销的金额及支付情况。

  目前江苏13个省辖市市区实现与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时结算。该负责人表示,2013年江苏将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及早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无障碍交换。同时,推动地级市所辖县(市、区)政策标准一致,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瓶颈问题。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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