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南京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普惠与特惠并举、就业与创业并重、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力争到2015年全面消除南京市年人均纯收入6500元以下的农户,让包括农村低收入人群在内的全体市民共享南京建设与发展的成果。
据统计,按照新的农村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0元),南京市农村现有低收入农户5.8万户、12.5万人,其中扶贫开发人口5.5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户和农村人口的9%、5.9%和2.7%。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足是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短板之一,其中,低收入农户增收困难更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持续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事关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实现,事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大业的如期完成,事关幸福都市建设的成效和品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低收入农户增收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关注和重点扶持。
会议要求,以区县为责任主体,实行全市统筹、全力支持,结合农村实际,大力组织实施促进就业创业、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实施社会救助的五大增收帮扶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
会议强调,要坚持普惠与特惠并举,深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政策。要进一步细化分类帮促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措施,针对有劳动能力者相应落实“造血”式扶贫措施,针对无劳动能力者实行政府托底,做到应保尽保;坚持就业与创业并重,提供更多公益性岗位,着力帮助低收入农户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就业能力培训,鼓励和帮助低收入农户积极创业;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深入开展“同心·万家民企帮万户”、机关干部“牵手行动”等,广泛动员全市党员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等群体参与到扶贫助困中来,群策群力,共同实现到2015年全面消除南京市年人均纯收入6500元以下农户的奋斗目标。同时,会议还就当前南京市“城中村”、危旧房中的贫困人口状况开展深入调查提出了要求,明确在推进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同步解决好城市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真正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南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