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型汽车考试实行新标准

2013年01月07日 10:41   来源:福建日报   包骞

  为确保贯彻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要求,记者6日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福州市针对小型汽车考试实行新标准。目前,汽车类科目一、二、三考场均已全部改建,各科目考试均实行电子智能化评判,考试场和考试全程实行音视频监控监督。

  小型汽车的考试项目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

  二是科目二考试: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要求以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三是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同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另外,还明确了小型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

  四是组织教育宣誓。申请人在科目三第二部分考试合格后,当天同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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