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年时间拟建30所二级以上民办医院

2013年01月07日 13:49   来源:河南日报   屈芳
    医疗资源总量不足、患者扎堆“大医院”、一些公立医院服务意识欠缺……如何在深化医改中让河南省医疗机构布局更优化、服务患者功能更完善?

    记者1月6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河南省将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从今年起将利用3年时间,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改制重组等方式,实际利用社会资本200亿元以上,建设涵盖医疗、康复、老年护理、中医保健等业务的二级以上民办医院30所,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今后3年,河南省将大力引进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

    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河南省将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在大中城市举办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综合医院、中医院或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专科医院。

    河南省持续推进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也将有社会资本的“身影”。按照方案,河南省将鼓励社会资本以并购参股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公立医院托管民办医疗机构,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为优化投资环境,方案要求各地要确保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医保定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现阶段,各省辖市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要优先规划设置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各县(市)政府除重点办好1所人民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外,其他医院都逐步改制为民办医疗机构,不再举办新的公立医疗机构。而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社会资本及外资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一律优先批准设置。

    为尽快提升民办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地要指定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当地二级以上民办医院建立“对口帮带”关系,签订帮带协议,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技术、管理指导和专科人才培养。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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