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迎来多年不遇的寒冷天气,全省各地财政系统纷纷出台补贴政策,为冬日供暖“添柴”。
为保障特困户温暖过冬,石家庄市财政系统筹措资金,拨付1670万元,用于2012年至2013年度城市低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补贴,目前补贴款已陆续发放。发放标准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居住面积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居住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未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户700元采暖费补贴。
为保障城区内居住暖气房的困难群体取暖,保定市财政局筹措资金2920万元,对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天然气锅炉供热企业和供暖设备应急改造项目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6.5元,天然气锅炉供热企业补贴每平方米3元。
为弥补居民供热价格长期倒挂造成的热力企业亏损,廊坊市财政局联合物价、审计两部门,对市热力总公司上一供热年度经营亏损进行审计,核定政策性亏损,对上一年度供热亏损部分制订供热补贴方案,全力保障供暖。今年该市财政对市热力总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资金262万元,使其获短期贷款共计3000万元,为供暖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廊坊市还改变机关取暖缴费方式,该市财政局不再将取暖费安排到各单位,而是在年中热力企业采购煤炭等原材料时,提前支付给热力企业,不仅提升了缴费时效,而且保障了热力公司资金需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