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文化部近日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我区15名传承人进入第四批传承人名单。这15名传承人涉及我区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戏剧、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等门类。目前,我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达62名。
据悉,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去年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文化部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各地和项目保护单位开展了国家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共向文化部申报了32名传承人。经过评审、公示、复核等程序,我区最终有15名传承人进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