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城乡低保工作将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2013年01月10日 14:08   来源:中国政府网   卓九成 李耀
    记者从1月9日召开的全省低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基础性作用,2013年陕西省将对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努力做到申请程序规范、审核程序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公示程序规范、发放程序规范。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0.4万人,占总人口的7.5%,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低保资金209.3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了100.56%和68.9%,实际补助水平提高了59.35%和131.6%,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但“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搭车保”等现象仍屡禁不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比较困难。据此,陕西省将结合低保对象认定标准、低保申请家庭财产核算评估、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登记备案管理、低保资金管理、工作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基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工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将按照强化责任、促进公平、增强刚性、易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操作规范,逐项逐人分解落实到位。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是低保审核审批的关键环节,陕西省将在城市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农村,规范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内容、家庭收入的核算方法和调查人员组成,明确调查双方对调查结果的告知和确认,坚决纠正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将一些特殊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的做法。明确民主评议的责任主体,将民主评议由目前普遍由村居组织实施调整为由乡镇(街办)组织实施,避免“真正困难的群众评议通不过”等不正常现象。针对低保工作面广复杂、政策性强的实际,陕西省将对低保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健全相应的风险防控体系。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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