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河南兰考火灾教训 广西排查机构收养孤儿情况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吸取河南兰考火灾教训 广西排查机构收养孤儿情况

2013年01月16日 10:23   来源:南国早报   贾经纬

  近日,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暴露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养孤儿在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对孤儿救助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广西有2.26万名孤儿,他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如何保障呢?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期,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将组织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大排查,并在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一次专项预防教育和安全检查。

  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可获600元补助

  据统计,广西有2.26万名孤儿(18岁以下),其中2万名属于亲属寄养,其余的属于机构供养(包含家庭寄养)。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韦华云认为,从儿童的身心健康需要出发,国内外经验也表明,机构养育并不是孤儿成长的最佳方式,各级政府部门推崇的也是亲属寄养,即孤儿在亲属家中长大。

  如何保障2.26万名孤儿的生活呢?据了解,2011年起,广西按照新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发放补助都已落实到位,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机构抚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从制度上使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为解决孤儿的上学费用问题,目前,广西义务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已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学校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孤儿毕业后需要有份工作融入社会并养活自己,为此,广西也在不断开发公益性岗位,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其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住房方面,对符合廉租住房、公用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城市孤儿家庭,优先安排配租。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渠道筹措建房资金,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居民帮助其建房。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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