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政业指导价近期将公布 乱抬价者将罚款

2013年01月16日 15:53   来源:海峡都市报   陈蓉

  商务部近期公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家政企业、家庭服务员以及消费者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而未按办法执行的企业,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最高3万元以下罚款。福州多家家政企业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效地遏制福州家政业保姆托、哄抬价格等乱象。此外,记者还从福州商贸部门获悉,目前已探讨筹备成立福州市家政行业协会事宜,并于将近期公布家政行业指导价。

  签订规范合同“游击队”变“正规军”

  政策:《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合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而合同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

  效果:省家政公司林桂辉董事长认为,将服务员的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等写入合同,这让消费者权益更为明细,从而促使家政企业从游击队走向正规军。

  质量跟踪保姆将有“档”可查

  政策:《暂行办法》还规定,家庭服务机构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家庭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和客户服务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若未按要求实施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效果:建兴家政郑总经理称,目前由于大部分家政公司没有健全的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不少雇主往往事后才发现,保姆的实际技能与中介吹嘘的相距甚远。办法实施后,保姆的技能情况和信用评价都将有“档”可查。

  保姆托、哄抬价格最高将罚3万元

  政策:《暂行办法》对于家政服务机构的一些行为进行明令禁止,例如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或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或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等。一旦发现,若拒不改正的,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效果:近年来,中介雇“保姆托”骗取中介费等乱象,深受市民诟病。对此,福州中青家政赵总经理认为,办法执行后,一旦企业违法,将面临大额的罚款,若承受不住,就直接淘汰出局。福州家政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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