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多小区发生盗窃案 近百辆高档车后视镜被盗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郑东多小区发生盗窃案 近百辆高档车后视镜被盗

2013年01月17日 09:47   来源:大河报   张朝 朱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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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后视镜在停车位被盗,物业应当担责

    对于业主车辆后视镜被盗一事,运河上郡物业公司表示,他们每晚有两名保卫人员值班,每两小时巡逻一次,但小区太大,不可能正好撞到小偷,他们在此案中并无责任。

    车主陈先生称,他的车位是花费十多万元购买的,每年向物业公司缴纳4700元物业费和360元车位管理费。事发前,附近小区已发生过盗窃后视镜事件,民警也通知该小区注意安全,但偷盗还是发生了。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水力表示,小区物业收取了车位管理费,就应负有看管责任。出现车辆损坏或被盗的情况,小区物业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在民警明确提醒有可能发生类似案件的情况下,该小区未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存在明显过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事发后,许多车主找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理赔,但均遭拒绝,损失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

    昨天,大河报记者咨询了太平洋、人保等几家保险公司的客服,这些公司均表示,即便车主购买全险,后视镜被盗也不在理赔范围内,只有整个车子被偷了才可理赔,仅车上零部件或者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不能理赔。后视镜、轮胎等容易拆卸的零部件,因难以界定是否被偷,保险公司默认不予理赔,以防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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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看法:保险条款中零部件被盗不理赔,属“霸王条款”

    记者查询获悉,汽车零部件被盗理赔遭拒的案例,在全国确有不少。对此类案例,有专家表达了看法。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告诉记者,此合同条款,属保险行业的格式合同。从逻辑上来说,确实说不通。因为部分包含在整体之中,投保人在投保时一般会认为,全险就应包括汽车的零部件险在内。此外,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对此,若投保人对此格式条款有歧义时,裁决机关等要做出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同时,有专家表示,偷盗整车的概率应该比偷盗汽车零部件的概率小。从字面含义上理解,全车盗抢险的范围应当包括对整车及车胎、车门、车灯等零部件的保护,它针对的是车子本身的损害,保险公司做出的整车被盗才赔偿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这种条款就是“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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