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北全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河北省将进一步扩大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今年全省70%的县(市、区)的县级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1年,河北省在11个设区市各选择1所县级医院作为试点,开展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为内容的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通过改革,11个试点县级医院诊疗人次大幅增加,医院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有效控制,患者就医负担开始有所减轻;医务人员劳动服务价值得到体现,改革积极性明显增强;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新农合、医保等运行平稳。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河北省医改工作有3项主要任务,即健全医保、巩固医药、创新医疗。其中,创新医疗的重点就是改革公立医院。今年,河北省除了扩大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外,还将在唐山、邯郸两个市启动省级试点城市医院改革。邯郸市第一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也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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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立医院改革将试点定岗定编不定人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北全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河北省将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备案制的研究探索,在11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探索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原则上公立医院的编制总数每隔几年要调整一次。副省长杨汭出席会议并讲话。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逐步深入,当前机构编制制约作用愈发明显。一方面,落后的编制标准制约了医院发展;另一方面,受编制改革不到位的影响,医院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对此,杨汭指出,要牢牢抓住当前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深化医改的机遇,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坚持政府监管和医院自主管理相结合,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分级分类管理,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此外,要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合理界定政府与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账务等方面的权责关系;明确公立医院兴办主体,完善监管机制,健全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