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密云镇大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项明星,涉嫌受贿465万元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项明星于2007年11月至2011年7月间,利用担任密云县密云镇大唐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协助密云镇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该公司股东给予的钱款共计46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项明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讯员李媛 涂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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