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政出台引起广泛关注,业内普遍认为,深圳市将原农村建设用地公开挂牌,是国内第一次让农民土地直面公开市场,这也意味着以政府作为一级土地单一出让主体的模式被打破,此举将有效拓展产业用地来源,破解原农村集体土地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尴尬局面。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深圳全市土地总面积199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917.77平方公里中,原农村集体用地为390平方公里,占比高达42%。有研究称,如果没有土地改革创新,到2020年深圳可提供新增建设用地仅59平方公里,无地可用的尴尬将严重制约深圳未来经济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有关人士分析,新政的意义在于明确集体土地可以对外流通。
中国国际经济信息交流中心专家评价,此次新政实现了两大重大突破,一个是真正将构建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了一大步,另外实现了利益共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也认为,土地的出让主体将不再单一由政府担当,市场所提供的土地资源将更加丰富,而企业也将有更多的土地选择权。与此同时,由于土地收益的扩大,补偿标准的提高也将使征地的困难程度随之下降。
至于新政是否会对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带来影响,分析人士称,新政与房地产市场并无太直接的联系。
根据文件规定,原农村集体土地虽可进入市场流通,但仍需符合法律法规框架之内的用途管制。深圳市都会城市研究院院长高海燕认为,此举虽扩大了深圳市场土地来源,存在提高原村组织持有土地营运效能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深圳的“小产权房”即将确权。
如果说要与房地产市场形成直接的联系,那么需要在新政基础上再开一个口子。地产知名评论人半求认为,这个政策如果配合允许“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政策,那么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威力才会显现。现在深圳住宅用地占比太低,如果允许原农村集体土地“变性”,企业可以补交地价,那么好处就大了,这样既可以避免商业用地供应过多,又可以弥补住宅用地太少的缺口。
(责任编辑:吴肖叶)